关于高陵区龙记铂樾等6个项目水土保持计划批阅决议的公告

发表时间:2024-02-10 01:19:40 来源:bob全站APP产品展示

  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陕西省水土保持法令》及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计划编报批阅办理规则》有关要求,经技能检查,我局对龙记铂樾等6个项目水土保持计划批阅请求作出了批阅决议,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予以公告。

  高陵区通远大街宋家窑村南,东至高韩路、南至规划路、西至规划路、北至渭北湾子水厂。

  高陵区鹿苑大街,东至上林苑项目,南至上林三路,西至泾惠七路,北至皇册村。